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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猎商的“招商引资”网是“招商引资”信息发布平台。它是猎商为广大工商企业、机关单位、个人开辟的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第二条
本网采用搜索引擎式服务,用户可以很容易地搜索到发布于本网中的各类招商引资信息。
第三条
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和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在猎商“招商引资”平台上发布合法的招商引资信息。
第四条
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平台发布信息时,必须诚信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第五条
在本平台发布的招商引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第六条
严禁在本平台发布虚假信息。
第七条
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发布信息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猎商只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审核信息的真伪,不承担信息本身所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
猎商对发布的信息,每日进行后台入网审核,核准通过的信息即进入数据库,才可以在网上显示和被信息使用者搜索到。猎商不保证每条信息都能核准进入数据库。
第九条
猎商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发布服务,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收取的标准为:每条信息每月10元人民币。收取时间为信息发布时起2日内。费用支付办法见左面的“费用支付办法”。当前免费服务。
第十条
享受本网服务必须遵守互联网规章和本网的约定。
详情请咨询。电话:0514-7183837
移动:13912131908 王 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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